个税汇算清缴,莫踩非法退税的红线
 2020年04月15日 47062  税务报到

近日,各大社交网站上关于个税年度汇算的话题持续占领热搜,但同时网上也出现了投机取巧分子分享所谓的“秘笈”。

这些所谓的个税年度汇算“秘笈”有以下几种:

1.伪造了虚假的专项附加扣除;

2.在年度汇算申报时填写虚假的减免税额;

3.通过自行填报进行汇算申报,填入不实的已缴税额。

假如你这样做了,将面临怎么样的后果?

一、虚增减税项目或已缴税额会有什么后果?

纳税人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减税。纳税人申报时虚增减税项目的,将面临税务行政处罚,并记入个人纳税信用档案。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纳税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二、虚报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信息会有什么后果?

纳税人未依法如实填报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信息的,将面临税务行政处罚,并记入个人纳税信用档案。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第二十九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责令其改正;情形严重的,应当纳入有关信用信息系统,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涉及违反税收征管法等法律法规的,税务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1、报送虚假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2、重复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3、超范围或标准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4、拒不提供留存备查资料;

5、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纳税人在任职、受雇单位报送虚假扣除信息的,税务机关责令改正的同时,通知扣缴义务人。

同时,除承担上述不如实填报的法律后果外,还可能对您享受专项附加扣除造成一定影响。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第三条,居民个人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存在明显错误,经税务机关通知,居民个人拒不更正或者不说明情况的,税务机关可暂停纳税人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三、个人汇算清缴申报信息不实如何补救?

1.个人专项附加扣除申报信息不实,应及时在个人所得税APP中补充、修正信息,并及时报送给扣缴义务人。

2.个人汇算清缴申报信息不实,应及时作废申报信息,重新正确申报。

每个人的汇算申报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等税收优惠时,也请大家按照官方指引,履行好据实申报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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